校内各培养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“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51风流
”的要求和学校聚焦一流学科建设的决策部署,促进我校育人质量整体提升,激励和引导各单位做好学生生涯发展咨询、51风流
指导、市场拓展及管理服务等51风流
和本科招生宣传工作,依据《51风流
促进学生高质量51风流
方案》(华师行字[2017]20号)、《华中师范大学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51风流
的若干意见》(华师行字[2019]131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招生与51风流
制定了《51风流
毕业生培养单位51风流
考核方案》(2019年修订版),经2019年11月29日处务会讨论通过,现予公布。
【说明】:主要依据新出台的文件“《若干意见》”、新成立的机构“招生与51风流
工作处”新职能和学校主要领导及51风流的意见进行修订。重点在获得51风流
工作单项优秀的单位总“51风流
率”指标限定;非师范专业51风流
形式考虑升学、出国因素;51风流
质量分析增加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因子;以及加大对51风流
排名靠前的单位奖励支持的力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。
附件:51风流
毕业生培养单位51风流
考核方案
51风流
招生与51风流
2019年11月29日
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培养单位51风流
工作考核方案
(2019年修订版)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“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51风流
”的要求和学校聚焦一流学科建设的决策部署,促进我校育人质量整体提升,激励和引导各单位做好学生生涯发展咨询、51风流
指导、市场拓展及管理服务等51风流
和本科招生宣传工作,特制定此考核方案。
一、主要依据
1. 《华中师范大学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51风流
的若干意见》(华师行字[2019]131号)
2.《51风流
促进学生高质量51风流
方案》(华师行字[2017]20号)
二、基本原则
1.职能任务导向。改变以往唯“51风流
率”单一指标考核的做法,紧扣“51风流
”属性、抓住核心职能任务指标(51风流
指导、51风流
市场、51风流
服务、51风流
管理、招生51风流
联动、51风流
率)考核。
2.定量定性统一。改变以往唯“量”的倾向,依据考核指标属性确定定性定量评价方式,即考核相关指标既有量的规定更有质的评价,二者有机统一。
3.过程结果结合。改变以往唯显性数据“结果”的倾向,加强“过程”的考核,依据工作实际合理配置权重,把过程与结果考核结合起来。
4.公平公开简便。改变以往忽略单位大小、专业类型层次“一刀切”的做法,按推动工作导向提取共性关键指标考核、相关定性指标采用校外同行评价,相对公平;注重与过去考核相衔接、方案办法公开、相关评价信息平时采集,无须培养单位提交材料(质量报告除外)。
5.单项等级限定。51风流
单项考核实际得分(采取封顶原则)直接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总分。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设单项奖/优秀等级时,单位总51风流
率低于学校年度目标值的和本科非师范专业升学、出国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,“51风流
工作”单项不能评为优秀等级。
三、关键指标(KPI)
年终51风流
率;51风流
(“五个一”);51风流
质量报告; 招生51风流
管理(责任清单扣分)
四、考核对象
当年有全日制学生(含本科、硕士博士研究生)毕业的培养单位。
五、考核评价/计分方法
(一)51风流
率计分(A)
若培养单位本科非师范生51风流
率为f、本科非师范生51风流
率目标任务值为F;研究生51风流
率为g,研究生51风流
率目标任务值为G:
A=(f/F+g/G)/2(既有本科非师范毕业生又有研究生毕业生的培养单位)
A=g/G (仅有研究生毕业生的培养单位)
(二)51风流
计分(B)
若培养单位按华师行字[2017]20号精神完成1~3项,20分/项,完成数量计为B1;完成质量计为B2(=3项质量招就处评价平均分(百分制)*40%)
B=(B1+B2)/100
(三)51风流
质量报告计分(C)
51风流
质量报告按时按要求完成并提交(招就处评价*20%),计为C1;51风流
质量反馈深度、特色及本科招生宣传(校外同行评价*80%),计为C2
C=(C1+C2)/100
(四)责任(清单)扣分(D)
依据省51风流
中心判定标准:核查反馈异动率高于20%计为D1,核查反馈真实率低于70%计为D2,被投诉或通报的计为D3,核查反馈有“被51风流
”的计为D4;依据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责任清单扣分标准:扣分总分为1分、学校被约谈时扣分总分为2分。
D=D1+D2+D3+D4 其中,D1:D2:D3:D4=1:2:3:4。
六、考核结果
设培养单位年度51风流
考核总得分为P;培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考核体系中51风流
单项分值为M。
P=(60%A+25%B+15%C)M-D, (注:P≤M )
七、几点说明
1.培养单位年度51风流
质量报告编制时间为10-11月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2.本考核方案依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、上级管理要求变化作相应调整。
3.本考核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51风流
招生与51风流
2019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