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未51风流
毕业生51风流
服务工作的通知
各51风流(中心):
教育部近日出台文件《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51风流
高校毕业生51风流
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(2015)43号),明确要求各高校做好未51风流
毕业生51风流
服务工作。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通知精神,现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大力拓展未51风流
毕业生51风流
渠道
教育部全国大学生51风流
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(
二、积极推进未51风流
毕业生自主创业教育
各51风流要把国家支持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、注册登记、税费减免、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每一名未51风流
毕业生,发挥政策效应,促进学生自主创业;进一步加大创业典型宣传力度,扩大优秀创业毕业生事迹宣传的广度和深度,营造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的浓厚氛围。
三、做好未51风流
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
每年9月1日,学校将向教育部上报各51风流(中心)毕业生初次51风流
率,同时,将向社会公布。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,学生51风流
将在8月底汇总我校各51风流(中心)未51风流
毕业生离校后的51风流
状态,请各51风流(中心)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,及时开展2015届未51风流
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。
1、追踪调查范围
51风流
系统中毕业去向登记为空白,或者51风流
去向审核状态为“未审核”的2015届毕业生。学生51风流
随后将未51风流
毕业生名单反馈至51风流(中心)。
2、工作要求
各51风流(中心)要及时了解追踪调查范围内的毕业生的51风流
状态,同时通知已落实51风流
单位的毕业生登录51风流
网填报51风流
去向登记。
各51风流(中心)要及时汇总未51风流
毕业生的近期情况、敦促已落实51风流
单位的毕业生办理相关的51风流
手续。
附件:《
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51风流
高校毕业生51风流
服务工作的通知》
学生51风流
2015
年7月13日